2.5吋 外接式硬碟

東芝 TOSHIBA USB3.0 外接式硬碟 有限保固

 

內容物

•Toshiba 外接式硬碟 (包含預先安裝之備份軟體

•USB 3.0 連接線 (相容於USB 2.0之電腦)

快速指南

有限保固資訊

 

系統需求*

適用於Microsoft® Windows® 7, Windows Vista®, Windows® XP  

•Mac OS® X (Tiger®, Leopard®, Snow Leopard® and Lion)作業系統

適用於USB 3.0 USB 2.0 接口**

注意事項:我們建議使用者能隨時保持電腦作業系統最新的更新狀態,以便能獲得本產品最佳的產品性能以及使用可靠度。

 

*()外接式硬碟(產品)的相容性,會因所使用的不同硬體配置環境以及不同的作業系統版本而有所差異。

**由於少數電腦連接埠無法提供足夠的電源,供應外接式硬碟運轉,因此需要另外一條特殊的USB資料線。

 

(3)年產品保固

 

有限保固適用範圍

台灣東芝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芝”),對於從東芝或是東芝授權的代理商所購買的本產品新品(簡稱產品”),保證自購買日起三(3)年內,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不會發生材料瑕疵及製造瑕疵。此一有限保固於三年後即失效。您有可能被要求提供購買證明作為接受保固服務之條件之一。在此三(3)年有限保固期間內,東芝將自行決定,根據產品原始出廠時所訂定的規格,回復產品至可使用狀態或是以至少同等規格之產品來替換原產品。替換後產品的保固期限為九十(90)天或是原產品購入後剩下的保固期限,以期限較長者為準。東芝保留使用同等或是優於原先出場規格之修復零件的權利。

*除硬碟本身以外,其他配件(Cable線等等)不適用於產品保固條款。

 

有限保固適用國家及地區

本有限保固條款會依照您原先產品的購買所在國家而有所不同,並且僅適用於該國家的東芝或是東芝所授權之代理商所出售之產品。

 

有限保固不適用範圍

  自行擅自將外接盒拆解

    因為意外、錯誤使用、破壞、疏忽、不當安裝、不當維修、不當連接其他裝置或軟體,或非東芝書面所認可的產品改造而造成的必要維修服務

    產品上下蓋、塑膠件、裝飾性零件,如內部或是外部修飾或裝飾之維修或替換,及因正常使用下所產生之磨損及損壞

    因外力所造成之必要維修服務,例如由火災、竊盜、天災、斷電、電擊或缺電、雷電、其它自然災害或非東芝授權之人員對產品所作之維修

    自非位於您原先購買的國家所購買之產品

    因為使用不相容之第三人產品所導致的必要維修

    現場之產品服務及維修

    因超出本快速安裝指南所規範的使用或儲存限度所導致的損壞

    因使用非由東芝所製造或販售的零件所產生之損壞

    因產品用於重要應用情況下(定義如下)之必要的維修服務

本有限保固範圍外之修理或替換所產生之費用(視當時實際發生情形而定),須由您自行支付。

 

如何獲得保固維修服務

為了獲得保固服務,請洽當地東芝授權的代理商維修中心。詳細資訊,請至本公司網站: http://www.sdd.toshiba.com.tw/chinese/support/repair.aspx

當您將產品寄送至東芝授權的維修中心時,您必須自行支付所有的運輸費用及保險費用;同時產品本身必須以原始外包裝或是相同等級之外包裝,適當地包裝以後交付運送(:避免外觀刮傷)。此等費用必須由您承擔。如果您所寄送返修之產品未保險,而於運送途中遺失或損壞,此等遺失或損壞必須由您承擔。

 

儲存資料之保護

東芝對於因為產品故障所導致的儲存資料損壞或是遺失或其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當您要使用本產品複製或是傳輸您的資料時,請您務必確認資料是否成功地複製或傳輸。東芝就未能正確複製或傳輸資料不負任何責任。

在將產品交付維修之前,請您務必先自行備份所儲存之資料以及確認已將機密性、專屬性或及私人性資料已經移除。東芝不負責以下情況(1)程式、資料或可移動式儲存媒體的損壞或遺失;或是(2)回復或是重新安裝任何程式或資料,惟產品製造時由東芝安裝之軟體除外。

 

重要應用情況

本產品並非設計使用於重要應用情況重要應用情況是指生命維護系統醫療應用、植入醫療裝置之連接、商用運輸、核能設備或系統或其他產品之故障會造成人體受傷、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之應用情況。

因此,東芝不負任何因於重要應用情況使用產品所導致之責任。如果您於重要應用情況使用產品,則使用之責任將由您而非東芝承擔。另外,東芝保留拒絕維修使用於重要應用情況之產品之權利,且東芝就該等產品之維修或拒絕維修不負任何責任。

 

規範遵循

本裝置已經按照FCC法規第15章之規定進行測試,並驗證符合B及數位裝置之規範。這些規範之目的,是為了讓在一般裝置環境中當安裝本產品時,對於有害干擾提供合理保護。本裝置發出、使用且散發無線射頻能量,如果未能依照指示安裝及使用,有可能會對電視機及收音機等通訊設備造成有害干擾。然而,不能保證在特定安裝的情況下,不會產生任何的干擾。任何對本裝置、其連接方式及/或連接線的改變及修改,都會造成使用者因此喪失使用本裝置的權利。

 

一致性聲明

本產品符合針對資訊科技設備之FCC法規第15章之規定及規範。操作本產品應該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 本產品不能造成有害之干擾,且 (2) 本產品必須承受所接受到的干擾 包含導致非預期操作之干擾